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 北京警方通报3起典型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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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7日电 据北京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,27日,北京警方发布情况通报指出,在本轮疫情疫情防控工作中,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,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,造成疫情传播风险。对此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,北京警方坚决依法查处。通报3起典型案例如下:

案例一

余某某,男,49岁,近日曾前往西南郊冷库进货,后分别接到北京健康宝弹窗提示和社区工作人员通知,要求其在海淀区居家隔离。余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,于1月22日、23日前往丰台、海淀等地商市场进行采购。目前,该人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。

案例二

菅某,男,32岁,近日曾到西南郊冷库送货,1月22日,卫生防疫部门和村委会分别通知其在房山区居家隔离,菅某拒不配合,仍外出前往门头沟、昌平等地送货,并于25日再次外出理发。目前,该人已被房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。

案例三

刘某某,男,36岁,近日曾前往丰台万柳园小区附近活动,社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其在东城区居家隔离。1月23日,刘某某擅自外出前往石景山地区办事,被防疫工作人员发现。目前,该人已被东城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。

北京警方表示,当前,首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防控工作处在紧要吃劲关头。自觉遵守居家隔离规定,不仅是个人“小节”,更是关乎首都疫情防控大局。任何人的违规越界,任何环节的疏漏破防,都会对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造成极大威胁。上述三名人员虽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,但对其行为必须亮起“红灯”。

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,保障群众健康安全,北京市疫情风险人员排查工作仍在继续,请近期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收到健康宝弹窗提示的市民群众,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,积极配合集中隔离、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。特别是在居家隔离期间,要严格遵守足不出户、拒绝探访、核酸检测、通讯畅通等要求,落实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,公安机关也将配合属地党委政府、村(居)委会最大限度做好服务保障,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 【编辑:李骏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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